为做好2024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三防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相关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调整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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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强化三防工作责任落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深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强化落实三防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相关三防责任人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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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