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的规定,经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审批同意,准予深圳市大鹏新区明德培训学校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
一、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明德培训学校。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40300MJL184791G。
三、法定代表人:奚丹。
四、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官湖社区葵鹏公路102号1、5栋,106号4栋2、3楼。
五、注销日期:2024年3月28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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