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房源分配公告

时间 : 2024-04-17 17:2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澳办事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房源分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本次分房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遵循补偿安置协议书约定原则;(三)先启动、先签约、先移交、先选房原则;(四)套餐组合原则。

  二、分配对象及安置房源

  本次安置房分配对象为枫木浪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南澳河综合整治工程、杨梅坑河综合整治工程、大碓涌综合整治工程、西涌统建用地整备清理、大龙香车水库征转地历史遗留问题、东部海堤重建工程(三期)7个房屋征拆项目安置户以及南澳15户原村民未建房户,共165户。

  本次安置房房源全部为住宅,安置小区为南澳畔湾花园,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住宅部分共有8栋安置楼宇836套房屋,总建筑面积66286平方米,由新区统筹安排分配。结合安置需求,2栋、3栋、4栋、5栋、6栋、8栋纳入本次分配范围,1栋、7栋暂不分配,分配房源总建筑面积约52349平方米,共680套住宅,其中45平方米户型130套,60平方米户型170套,75平方米户型40套,80平方米户型170套,100平方米户型85套,120平方米户型85套,最终以安置房建设单位实际提供房源为准。

  三、分配程序

  本次安置房源分配主要程序为:编制安置房房源分配实施方案→发布分房公告→申报及审核→积分排序及抽签→选房顺序名单确认→现场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差额结算→签订安置房产权转让合同→办理入伙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如分配对象本人不能亲自参加安置房分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但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二)安置房申报、现场抽签、现场选房等环节,分配对象需带齐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补偿安置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按通知时间准时到场签到。

  (三)征拆项目安置户须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规范土地整备涉及已拆除不动产权利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深规土〔2017〕247号)等相关规定,完成被补偿房屋产权注销后方可办理差额结算、签订安置房产权转让合同、入伙等后续手续。

  (四)如分配对象已亡故的,其安置房涉及的继承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严重扰乱现场工作秩序、妨碍安置房分配工作正常进行,选房程序已经完成但拒绝接受选房结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价款结算的,将取消本次选房结果。

  (六)从通知领取入伙通知书之日起停止发放安置户临时安置补助费;主观少选或弃选的,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差额价款结算的,自集中通知其他安置户领取入伙通知书之日起一并停止发放该安置户临时安置补助费。

  (七)分配对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安置房分配的,或者重复获取安置房分配的,由南澳办事处会同新区相关主管部门查处,责令退回已取得的安置房并按相关规定追收租金。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本次分房涉及抽签、摇号、现场分房等环节,全程将依据法律程序操作,选房顺序名单及选房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抽签、摇号、现场分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本次分房具体事宜以大鹏新区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房源分配实施方案》为准。

  (十)咨询电话:0755-84513681。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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