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通知书

时间 : 2024-04-18 16:2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佳越健康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D129G):

  2022年1月24日,我局与贵司及深圳市雄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2022)深新鹏办调第1号】,约定我局为大鹏新区金沙湾康养公寓土建工程项目261名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共2941575元。2022年2月18日,我局与贵司及深圳市雄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2022)深新鹏办调第2号】,约定我局为大鹏新区金沙湾康养公寓土建工程项目12名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共93229元。协议书第三条约定,我局完成垫付后,有权向贵司追偿,贵司需在收到我局追偿通知书后7日内付清该笔款项,逾期未支付的,我局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局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工资垫付,垫付金额共计3034804元。现我局根据协议书第三条的约定要求贵司进行清偿,请贵司在收到本追偿通知书后7日内向我局(开户名: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葵涌支行;账号:4000028629200253712)支付3034804元,逾期未支付的,我局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2022)深新鹏办调第1号】

  2.《人民调解协议书》【编号:(2022)深新鹏办调第2号】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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