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1号)第十五条规定,现将我局2021-2023年使用生活垃圾处理费情况公开如下:
2021年,大鹏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186.53万元,其中,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847.4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339.07万元。
2022年,大鹏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184.97万元,其中,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751.0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433.91万元。
2023年,大鹏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为1581.87万元,其中,运往龙岗能源生态园焚烧处理的处理费为1082.36万元;运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费为499.51万元。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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