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第二批次房源分配公告

时间 : 2025-02-07 11:16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南澳办事处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第二批次房源分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本次分房将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套餐组合原则;平稳有序原则。

  二、分配对象和分配房源

  本批次分房对象为原村民未建房户,共27户。其中,南澳办事处21户,大鹏办事处6户。

  本批次安置房房源全部为住宅,安置小区为南澳畔湾花园,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水头沙社区。根据新区意见,结合安置需求,第一批次分房剩余房源和8号楼除第一批次已分配房源外的其余所有房源拟作为本批次分配房源,共269套,其中45平方米户型119套、60平方米户型45套、75平方米户型25套、80平方米户型9套、100平方米户型47套、120平方米户型24套。最终以安置房建设单位实际提供房源为准。

  三、分配程序

  本次安置房源分配主要程序为:编制安置房房源分配实施方案→发布分房公告→申报及审核→公证摇号→选房顺序名单确认→现场选房→选房结果公示→差额结算→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入伙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公证摇号、现场选房等环节,分配对象需带齐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通知时间准时到场签到。

  (二)如分配对象本人不能亲自参加安置房分配的,可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项,但需按相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三)严重扰乱现场工作秩序、妨碍安置房分配工作正常进行,选房程序已经完成但拒绝接受选房结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差额结算的,将取消本次选房结果。

  (四)分配对象不得就已放弃的房源购买指标权益向政府主张任何补偿或提出任何诉求。

  (五)分配对象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房屋分配,或者重复获取房屋分配,经办事处会同大鹏新区相关主管部门查实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已取得房屋,同时按照此地区同类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向分配对象追收自办事处通知领取入伙通知书之日以后的租金。

  (六)本次分房涉及公证摇号、现场选房等环节,全程将依据法律程序操作,选房顺序名单及选房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公证摇号、现场选房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次分房具体事宜以大鹏新区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的《大鹏新区南澳畔湾花园安置房住宅房源第二批次分配实施方案》为准。

  (八)咨询电话:0755-84315560。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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