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