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房屋征收需要,需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办事处已依法建立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详见附件1),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为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请本项目被征收人于2025年8月18日前(含8月18日),凭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提交评估机构选取意向书(详见附件2)。如超过半数被征收人同意选择同一家评估机构,则该评估机构确定为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若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协商选定,将由办事处在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中公开摇号确定,摇号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摇号地点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1507),摇号程序及规则详见附件3。
本项目评估机构选取意向书提交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街道中山路5号1205室),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755-84309468。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名录
2.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鹏毅南路工程未签约部分房屋征收项目评估机构选取意向书
3.摇号程序及规则
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