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以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选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商业银行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大鹏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项目
二、项目需求:接受新区财政部门的委托,作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业务。
三、服务期:三年,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在深圳市设立市级分行的商业银行(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三)参与意向征集前三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四)参与意向征集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五)参与意向征集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备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资格。
五、获取征集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商业银行,请于工作时间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到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领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2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103室。
六、递交报名资料
接受征集文件全部条款的银行可自愿参加本项目并进行报名,按时递交纸质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成功,具体要求见征集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
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103室。
七、若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殷小姐;
联系方式:0755-28333409。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