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结算管理办法》《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结算编审工作指引》《白沙湾公园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关约定,因施工单位未按约定配合办理结算工作,我署对白沙湾公园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合同进行强制结算。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已完成该施工合同的结算评审工作,现就结算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施工单位为广州华景建设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华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报送结算金额39097887.34元。
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结算评审结果:审定金额29499934.70元。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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