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鹏新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对下列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情况予以公示:
1.江俊杰,男,1970年11月出生,群众,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员工,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第三届法定代表人,会长。
2.黄伟明,男,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深圳市鹏育文化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第三届副会长。
3.陈聪,男,198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测试工程师,拟任深圳市大鹏新区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第三届秘书长。
公示期限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日。对上述负责人人选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反映。
联系方式:0755-28336284
电子邮箱:gqtgzk@dpxq.gov.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区A8栋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
深圳市大鹏新区群团工作部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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