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等相关要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大鹏新区符合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拟定2025年度参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并进行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755-88158939
单位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委会1219室
邮箱:minzhengke@dpxq.gov.cn
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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