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关于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配套平台项目用海的公示
时间 : 2026-04-23 15:11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海洋渔业科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申请深圳市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配套平台开放式用海与透水构筑物项目(以下简称海洋牧场配套平台项目)海域使用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街道畲吓湾至洋畴湾附近海域,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申请用海期限20年。项目申请用海面积1.50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一级类)中的科研教学用海(二级类)。其中,建设珊瑚保育区用海面积为1.40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用海(一级方式)中的其他开放式用海(二级方式);建设多功能平台(海上浮动设施)用海面积为0.10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用海(一级方式)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二级方式)。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3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一)网上公示
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http://www.dpxq.gov.cn
(二)实地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3楼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邮寄地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411办公室(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A5栋,邮编:518108)。收件人:陈一锦;联系电话:0755-28336372;并在信封上注明“大鹏湾海域国家级海洋牧场配套平台项目用海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专此公示。
附件:宗海位置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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