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现对2025年度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及选岗规则进行公布。
一、安置岗位
区级安置岗位共计5个,其中区属(含街道)事业单位安置岗位1个、区属国有企业安置岗位4个。(岗位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本次市属国有企业安置岗位共8个,由市级安置机构统一挂网公布。由市级安置机构按照各区任务轻重和就近等原则下达至区级使用(计划另行下发),供转岗退出消防员补充选择。
二、选岗规则
市级安置机构依据《深圳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核定各区可使用的已归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数。
各区级安置机构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组织安置本区的转岗退出消防员实施选岗。在本区可使用的已归集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数用尽后,其余安置在本区的转岗退出消防员只可在本区待选国有企业岗位(含上级下达的安置岗位)中选岗。
转岗退出消防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选岗的,必须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且被委托人仅限其本人配偶、父母中的一人。
选岗结束后须签订《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三、公布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应在公布期内向我局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755-88159701;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4213室。
附件:大鹏新区2025年度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待选岗位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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