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工作和生活的每个方面,成为每位市民的思想认同和行为习惯,全面动员、全面组织、全面推进,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行动计划(2019-2020)》、《城市市容环境状况(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指标评估标准操作规程》《大鹏新区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方案》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办事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生活垃圾分类朝着走在全区最前列的目标前进,为打造世界级滨海生态旅游度假区奠定基础。
(一)所有住宅区(有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实行“楼层撤桶”模式全覆盖;
(二)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市政道路、广场、公园、客运站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深化并完善分流分类系统建设,全面提高九大垃圾分流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覆盖率及处理量;
(四)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五)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达到50%以上;
(六)在山海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在辖区具有影响力的生活垃圾分类实践项目。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高标准建设示范片区,引导全民参与
推进办事处住宅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范设置、规范管理、规范收运、规范处理。
1.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小区普及工作
2019年底前,办事处负责落实住宅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实现“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全覆盖,巩固提升全区18个楼层未设垃圾桶的小区垃圾分类成效,全年开展督导天数不少于270天。按标准完善分类设施建设;通过培训、静态宣传、入户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督导,实现入户宣传覆盖率50%以上,居民参与率50%以上、知晓率80%以上、资源回收日活动20场以上;督促各住宅小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并交由专门企业分类收运。2019年3月底前,8个楼层未设垃圾桶的小区达到3.0标准,6月底前,8个住宅区(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城中村)达到3.0标准。【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2.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
办事处负责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各下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单位评价标准》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分类设施配置,建立各类垃圾投放台账;有饭堂的单位强制分类餐厨垃圾,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达100%,餐厨垃圾分类准确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协办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完善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分类设施设置
按照《深圳市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办事处负责在市政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旅游、文化、医疗、商业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市政道路垃圾分类设施由市政服务中心督促辖区清扫保洁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其他公共场所依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负责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分类设施设置和日常监督管理。2019年6月底前,办事处负责完成市政道路和公共场所垃圾桶更新和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协办单位:市政服务中心)
4.高标准建设教育体验馆,强化公众教育
2019年,办事处组织单位人员参观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体验馆15批次以上 。【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办事处负责安排2名专职社工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设垃圾分类“微课堂”,各社区在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园地,在各党群服务站设置垃圾分类宣传角。2019年每个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微课堂”2场以上,利用居民微信群、社区大讲堂等载体开展宣讲活动4次以上。【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5.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工作
办事处执法部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执法培训,持续开展住宅区、学校、景区景点不分类投放、收运企业不分类运输、处理企业违法处理及处理流向不明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未按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单位、企业和个人予以查处。2019年,办事处对辖区9个生活垃圾分类小区每月开展至少2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执法检查。(责任单位:执法队)
6.落实分类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
协助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完善垃圾分类收运车辆GPS终端(办事处负责废旧家具、绿化垃圾收运车辆)、自动联网地磅系统、收运处理企业视频监控等技术设备,并与市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19年6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二)完善分流分类体系,提高减量效果
继续完善办事处玻金塑纸(废弃玻璃、废弃金属、废弃塑料废弃纸类)、有害垃圾、废旧家具、废旧织物、年花年桔、厨余垃圾、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餐厨垃圾全覆盖收运处理系统。开展九大类垃圾专项回收处理工作,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台账,并做好监督管理。
1.完善玻金塑纸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落实在辖区各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等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做好收集容器日常管理。2019年办事处全年回收处理玻金塑纸达到9.5吨以上。【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2.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落实辖区各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废弃电池、废弃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规范设置,做好收集容器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3.完善废旧家具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以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为单位设置废旧家具集中投放点,向社会公布投放指引、预约清运方式,做好废旧家具分类收集运输工作。2019年,办事处废旧家具分类分流收运量达到3.2吨/日以上。(责任单位:市政服务中心)
4.完善废旧织物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加强辖区各住宅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废旧织物回收箱日常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5.完善年花年桔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各住宅区(含城中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年花年桔专项回收宣传活动,并在投放高峰期加强巡查。【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协办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6.完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在辖区内实行“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模式的住宅区及有条件城中村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完善分类设施的配置及指导;2019年底,完成办事处日均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量目标4.8吨/日。【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7.完善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指导辖区餐饮企业设置符合规定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与新区餐厨垃圾特许经营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并每月对餐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签订餐厨收运处理合同、混投餐厨垃圾等情况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执法队)
8.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办事处负责在辖区内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旅游景区、道路和住宅区开展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优先就地就近处理绿化垃圾,不能就地、就近处理的绿化垃圾直接运至新区绿化垃圾处理点统一处理。2019年,实现办事处绿化垃圾分流处理量达到3.2吨/日以上。(责任单位:市政服务中心)
9.完善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
办事处负责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大型商超开展果蔬垃圾分类工作,办事处执法部门每月对果蔬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果蔬垃圾分类的市场、超市进行警告查处。2019年6月底前,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量达1.6吨/日以上。(责任单位:执法队,协办单位:市政服务中心)
(三)围绕新区特色,创新分类工作模式
1.试点城中村厨余垃圾分类
办事处在辖区内选取带头领导坚强有力、分类基础较好、居住人口较多的城中村开展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各社区通过开展入户宣传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提高居民参与率和厨余垃圾投放准确率。【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2.探索推行垃圾处理按量计费试点
围绕建设世界级生态滨海旅游度假区和生态保护的目标,结合办事处特色,通过推动山海景区或民宿小镇等重点项目垃圾分类工作,打造办事处垃圾分类等实践项目,起到以点带面的引导作用。以大鹏办事处较场尾景区为试点,新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试行垃圾处理按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政策,为全市推广积累经验。【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3.开展重点景区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活动
办事处负责在玫瑰海岸、较场尾、西涌等重点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减量宣传督导工作,通过完善硬件设施、开展“撤桶行动”、“红油标行动”及“袋带行动”三大文明行动,组建垃圾分类督导队伍,正确引导游客分类投放产生的垃圾。2019年,每个景区垃圾分类静态宣传、硬件设施更新维护不少于1次;旅游高峰期景区垃圾分类督导活动每个月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城市建设管理办(城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切实落实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积极配合办事处组织、引导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二)落实工作责任
办事处依据市、区级方案的任务分工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年度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强化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监督机制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法监督。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宣传监督。深度参与垃圾分类制度建设与推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