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规范安置房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

时间 : 2024-01-09 17:21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近年来,随着乐高乐园、海洋大学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大鹏新区安置房的需求急剧增加。新区根据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大鹏新区制定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的计划、建设、分配及管理,保障新区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现围绕《办法》实施,大鹏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罗伟恩接受了晶报记者陈碧霞的采访。

  晶报记者陈碧霞:您好,请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怎样的?

  罗伟恩:安置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随着大鹏新区的城市建设速度的日益加快,新区对安置房的需求也越发迫切。但是新区原有的安置房建设管理仍停留在需求供给缺乏计划指导、分配管理缺乏规范引导的阶段,同时各职能部门在安置房建设、分配及管理等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因此,有必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安置房建设项目的工作机制,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实施,针对具体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制度设计。

  晶报记者陈碧霞: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安置房建设工作的流程吗?

  罗伟恩:《办法》设计了一个完整的工作流程,包括需求-计划-供地阶段、立项-建设-移交阶段、分配阶段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办事处统计辖区内安置房需求,编制安置房需求计划,新区更新整备部门汇总各办事处报送的安置房需求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确定项目用地选址,并会同相关部门在明确安置房项目的用地面积、建设规模、投资总额、拟安排资金等内容的前提下,将安置房项目申报纳入市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市规资部门根据市、新区土地整备年度计划,将项目用地纳入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立项-建设-移交阶段,由更新整备部门负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向新区发展和财政部门报批,获批后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及建设分工相关规定确定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之后由建筑工务署开展施工建设工作,并由建筑工务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在最后的分配阶段,由新区建筑工务署将公配设施移交新区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使用部门,除公配设施外,其余建筑物均移交办事处。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办事处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晶报记者陈碧霞:安置房建设的质量可能是居民们最关心的一个问题,我们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如何保障高质高效呢?

  罗伟恩:正如上面所说的,我们设计了一个闭环的工作流程,通过这个工作流程明确各方主体责任,高效组织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除此之外,在安置房的建设过程中以及建设移交后两个阶段也能进一步保障安置房的质量。实施主体完成前期工作后,由新区建筑工务署统一开展建设工作,包括工程监理、施工招投标、办理施工许可、组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实物移交等工作流程,确保建设工作高效高质开展。同时,《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新区建筑工务署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组织安置房项目质量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的,由新区建筑工务署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新区住房和建设部门依法对分户验收实行监督抽查。安置房项目经分户验收抽查合格的,新区建筑工务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分户验收环节最大程度地保障安置房屋的品质。除经分户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之外,若安置房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问题,在保修责任范围内和保修期限的,由新区建筑工务署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及约定履行保修义务。

  晶报记者陈碧霞:安置房建设完成后是如何分配的?

  罗伟恩:安置房的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安置房分配方案和公开确定的选房顺序依次选房,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确定分配方案。安置房分配原则上就近安置,由项目辖区办事处根据辖区安置房需求及可分配房源的情况,综合考虑签约时间、首套房、安置面积、征收项目等相关因素编制安置房分配方案。提交审议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及项目现场公示。安置房分配方案最终由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由办事处负责安置房的具体分配。第二阶段是确定选房顺序并具体分配安置房。各办事处将根据安置房分配方案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分房通告,符合条件的被安置人向其所在办事处提交相关申请。办事处根据安置房分配方案确定安置人选房顺序,并公示。公示期满之后,各办事处按照选房顺序名单依次组织申请人依次选房,并将选房结果予以公示。上述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由办事处负责处理。最后一个阶段是办事处对房源台账的后续管理。办事处编制安置房房源台账,负责安置房的动态管理,报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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