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采访解读

时间 : 2021-09-08 12:1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潜力,而人才工作想做好,住房是关键。

  经济“强”区离不开人才。大鹏新区步入了发展的黄金十年,新区管委会领导十分重视人才工作。为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人才实际问题,同时结合新区人才房阶段性富余的情况,谋划了人才房处置的创新举措,即大鹏新区全市率先制定了《大鹏新区空置人才住房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是一种尝试,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总结调整。现围绕空置人才住房处置问题,大鹏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潘传贤接受了深圳侨报记者张丽的采访。

  深圳侨报记者张丽:大鹏新区近年不断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多措并举筹集住房,着力推进住房分配,那么现在住房保障工作整体情况如何?

  潘传贤介绍,“十三五”期间,大鹏新区通过新增供应用地、统租、安居公司建设、商品房配建、回购等方式,共计筹集住房9600余套,截至目前,竣工房源3200余套,均已按要求面向辖区人才群体及公租房轮候家庭配租。下半年,新区还将新增供应安居东湾半岛项目。

  但新区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及交通问题,未来3年人才住房房源可能存在空置问题,针对房源空置问题,新区提前谋划,出台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是由新区管委会领导亲自部署督办,以“吸引人才、留住企业”为目标,在新区成立“黄金十年”的重要节点上,根据大鹏新区实际房源供需情况,大胆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

  同时,按《暂行办法》处置的房源,合同1年1签,若人才房的需求增加,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可以将房源收回,优先面向符合人才住房配租条件的群体配租。

  深圳侨报记者张丽:大鹏新区未雨绸缪,预计到未来房源可能存在空置问题,那么这些空置房源要怎么临时处置呢?

  潘传贤表示,对于空置人才住房,新区目前有两种处置方法。

  一是面向社会市场化租赁。面向社会出租为住房租赁市场行为。参照空置的公租房按规定处置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人才房亦可按市场价格向社会出租,有需求的各类承租方都可承租,较为灵活。

  二是调整为临时住房。临时住房是转化为推动重大项目或公共事业发展需要配套的住房,因重大项目或者公共事业发展导致需要的短期配租住房,该类住房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管理单位提出申请时,须制定具体类别临时住房的使用、管理及退出方案,按一定程序审批后再分配。

  深圳侨报记者张丽:空置房源的处置方式确实很灵活,那么办法中有没有对空置人才住房进行定义?它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潘传贤表示,空置人才住房需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一是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前提前集中供应2次(含2次)以上,二是剩余房源超过可供应总房源5%比例,这样就确保有需求的人才群体可以租赁到相应的房源,同时也能预留一定房源备用。

  深圳侨报记者张丽:空置人才住房的处置流程有什么?

  潘传贤介绍,空置人才住房处置共有明确房源、制定配租方案、组织开展配租、签约、使用后退回等五道程序。

  一是明确空置房源。梳理空置人才住房项目的实际情况,报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汇总。

  二是制定配租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向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配租申请时应制定使用方案,论证需求的必要性、所需住房用途及期限,新区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总的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是开展配租。面向社会配租的房源,由房源筹集主体市场化运营;调整为临时住房的房源,由新区住房保障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签订配租协议,行业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负责已承租临时住房的再次分配及日常管理事宜。

  四是签约。享受租金优惠的面向社会出租住房和临时住房原则上以单位名义承租,由承租单位负担租金、水、电等各项费用,合同一年一签,非常灵活。

  五是使用后退回。空置人才住房按方案完成使用或合同约定等其他原因应退回的,应将房源退回给人才住房筹集主体,退回住房由领导小组审定下一步用途。

  深圳侨报记者张丽:那么《暂行办法》中对租金、租期及后续日常管理,又有什么样的规定?

  潘传贤表示,一是租金问题。临时住房及面向重点企事业单位出租租金,在同项目人才住房的折扣上上浮10%或以上,具体租金价格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面向其他单位配租的房源及市场化租赁房源的租金可参考市场评估租金,具体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二是租期问题。我们空置人才住房暂行办法是属于过渡性政策,是2021年2月印发实施的,是在人才住房有空置、剩余的时候,对房源进行的临时处置,因此房源合同是1年1签,在人才住房需求增长后,已经处置的房源可能需要腾退。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我们房源整体认租率已达90%,个别项目已经供不应求,所以不是每个项目房源都会拿来进行处置的,具体处置需要根据各个项目不同和处置时的住房需求来进行综合评定。

  三是租后管理问题。空置人才住房还属于人才住房范畴,具体管理参照人才住房相关管理规定,同时,空置人才住房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申请的空置人才住房。享受租金优惠的使用单位,需将各单位具体使用方案和实际入住人员信息报送新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同时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或人才住房筹集主体可不定期对住房进行巡查,人才住房筹集主体应将巡查结果书面告知住房保障部门,使用管理单位和实际入住人应当予以配合。

  潘传贤介绍,经济强区离不开人才,经济发展需要依靠人才。在新区主要领导的指导下,大鹏新区出台了全市首个人才住房临时处置办法,在人才住房有空置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承租门槛,保障人才群体安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以人才助力经济强区,更好地为人民办实事、谋福祉、解难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