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8日6时58分许,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深圳东部电厂二期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发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大鹏新区管委会指定新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市住房和建设局、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大鹏新区总工会、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及大鹏办事处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现已调查完毕,详见附件。
附件: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深圳东部电厂二期主体建筑安装工程工地“4·8”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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