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安委会关于对南澳办事处予以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挂牌督办整治的公示

时间 : 2023-08-07 10:59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推动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依据《深圳市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大鹏新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整治挂牌督办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规定,经综合研判评估并报请新区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对南澳办事处辖区存在民房内、沙滩、林地等违规储存汽油问题列为2023年度新区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区域予以挂牌督办整治,督促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突出风险隐患。南澳办事处为挂牌督办整治责任单位,挂牌督办整治期限为6个月。

  一、整治责任单位应根据《办法》和《细则》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综合管控整治。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态势分析研判、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聚焦违规储存汽油问题,突出源头治理、强化系统治理,限期管控安全风险。整治责任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治方案,并报新区安委办备案。

  二、新区安委办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督促指导,新区安委办按照《办法》和《细则》有关规定,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指导协调和日常监督,以适当形式对高风险区域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新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对整治责任单位的对口帮扶和指导,积极配合、提供执法和技术力量予以支持,推动解决南澳办事处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工作。

  三、整治责任单位(南澳办事处)应当在挂牌督办整治期限内按要求完成高风险区域整治任务,且符合《办法》和《细则》规定初验条件的,应在期限届满后10日内,自行成立初验工作小组,组织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经初验合格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请新区安委办验收。新区安委办组织验收确认合格的,报请新区安委会同意后解除挂牌督办。

  特此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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