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份应急管理形势分析

时间 : 2022-03-23 11:5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内容摘要

  2月份,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持平。2018-2022年,连续五年2月份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月份,新区共发生火灾警情7起,同比去年(9起)下降22.22%,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0.21万元,同比去年(0.4515万元)下降53.49%。

  2月份,新区共发生一般级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去年(1起)上升100%,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同比去年(0人死亡、1人受伤)死亡人数上升1人,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同比去年(0.5万元)上升1900%。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月份,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比去年持平。

  1-2月份,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1·8”惠深沿海高速事故),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100%。

  二、其他灾害事故总体情况

  (一)自然灾害

  1.森林火灾

  2月份,新区未接到森林火警,各项数据同比持平。

  1-2月份,新区共接到森林火警2起,其中确认为森林火灾的0起。同比接警次数持平(去年同期2起),火灾次数下降100%(去年1起),过火面积下降100%。

  2.台风暴雨

  2月份,新区累计平均降雨172.7毫米,较去年同期(42.3毫米)上升308%,较近5年同期(33.3毫米)上升419%。共发布强季风蓝色预警3次,寒冷黄色预警1次,寒冷橙色预警1次。

  1-2月份,新区累计平均降雨182.6毫米,较去年同期(42.3毫米)上升332%,较近5年同期(58.7毫米)上升211%。共发布强季风蓝色预警5次,寒冷黄色预警2次,寒冷橙色预警1次。

  3.海洋灾害

  2月份,新区未发生海洋灾害,各项数据同比持平。

  1-2月份,新区未发生风暴潮、灾害性海浪过程,灾害发生次数比去年同期持平(去年同期未发生风暴潮、海浪灾害),未发生赤潮,较去年同期持平。

  4.地质灾害。

  2月份,新区未发生地质灾害,各项数据同比持平。

  1-2月份,未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未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二)火灾事故

  2月份,新区共发生火灾警情7起,同比去年(9起)下降22.22%,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0.21万元,同比去年(0.4515万元)下降53.49%。

  1-2月份,新区共发生火灾警情14起,同比去年(19起)下降21.05%,未造成人员伤亡,同比去年持平,直接财产损失0.45万元,同比去年(1.3915万元)下降67.66%。警情分别为葵涌8起、大鹏5起、南澳2起。

  (三)道路交通事故

  2月份,新区共发生一般级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起,同比去年(1起)上升100%;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同比去年(0人死亡、1人受伤)死亡人数上升1人;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同比去年(0.5万元)上升1900%。

  1-2月份,新区一般级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5起(2起高速路段),同比去年(3起)上升66.67%;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同比去年(1人死亡、2人受伤)分别上升2人、5人;直接财产损失10万元,同比去年(0.5万元)上升1900%。

  三、目标控制完成情况

  (一)按行业类型。对照上年测算的行业死亡人数控制数,2022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数均为1人。截至目前,建筑施工事故实际数较目标控制数少1人,道路运输实际数较目标控制数超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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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按区域分布。对照上年测算的各办事处事故死亡人控制数,葵涌、大鹏办事处均已超过控制数。其中,葵涌办事处超1人,大鹏办事处超0.25人,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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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形势分析

  (一)道路交通形势严峻。年初以来,新区已发生5起一般级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呈高发态势,高速公路安全事故也开始凸显,形势非常严峻。特别是夜间,车流量小,司机容易麻痹松懈,开快车、抢黄灯、酒驾、违规变道、疲劳驾驶,一旦遭遇突发情况,极易引发死亡事故,夜间和重点路段需重点加强管控。

  (二)火灾风险明显增高。新区老旧城区、城中村多,特别是一些老旧瓦房,用电线路老旧,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风险高,加之部分城中村内部道路狭窄,消防车辆难以进入,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队伍很难快速实施救援。同时,进入春季,天气快速回暖,气候干燥,旅游、踏青、爬山等活动随之增多,林间人员活动频繁,火灾风险明显增高,违规使用火种、抽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应引起重视。

  (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较大差距。受疫情影响,部分企业为求生存,盲目追求效益,将安全生产抛之脑后,在未落实复工复产“六个一”情况下,违规生产,抢进度、赶工期、无视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风险。且从抽查检查情况来看,现场隐患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能力和主动性还有较大差距,需加强关注,压实责任。

  五、对策措施

  (一)狠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动态跟踪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疑难杂症,聚焦问题短板、穷尽方法手段、集中力量攻坚,大力解决一批制约新区安全生产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全力提升新区本质安全水平。

  (二)聚焦重点突出问题,排除重大安全风险。各单位要针对近期发生安全事故进行剖析,深入分析历史同期、同领域同类型的事故案例,找准事故规律和关键问题。交通、交警、住建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三个一”行动,即:一次事故警示会、一次专题研判会、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行动,深剖事故原因,深挖事故根源,深究事故责任,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精准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全力压减安全事故。

  (三)结合疫情变化,持续抓好停复工安全生产。各单位加大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停复工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停工检查和复工“六个一”落实,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辨识评估风险。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从重进行处罚,对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企业要依法实施上限处罚,并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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