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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能否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
时间 : 2024-02-07 16:40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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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认定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区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优先配租,或者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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