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第十四条规定,在册轮候人的轮候排序按照受理回执号的先后顺序确定。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后,在户籍迁入区的轮候排序继续按照全市的轮候排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