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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户籍市内跨区迁移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时间 : 2024-08-09 14:14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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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户籍在市内跨区迁移的,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继续承租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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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户籍市内跨区迁移的,该房源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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