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3号)规定,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七十平方米以下的套(间)为主。主管部门可以结合申请人家庭和项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在配租通告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