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轮候期间离异的,如离异双方均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轮候申请条件的,经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如协商不一致,双方均需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并由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共同前往深圳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信息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