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21—2022年度“630”慈善捐款的使用方案

时间 : 2023-10-17 11:00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为利用好2021—2022年度大鹏新区“630”慈善捐款,充分发挥善款的作用,根据《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深扶贫合作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大鹏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捐赠资金使用范围和条件

  大鹏新区“630”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大鹏新区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以及民族地区帮扶项目,分为以下两类:

  (一)非定向捐赠资金重点支持大鹏新区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以及民族地区的项目,优先保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相关困难,其次用于帮扶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生产、提高技能,补助农村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个人缴费及重大疾病救助等,改善对口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非定向捐赠资金使用申请由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

  (二)定向捐赠财产,由大鹏新区慈善会按照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具体按照《深圳市“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大鹏新区慈善会)

  二、非定向捐赠资金申请金额和时限要求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大鹏新区“630”结转结余慈善捐款合计70.38万元,均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按照2021年、2022年大鹏新区“630”活动工作方案要求,非定向捐赠资金70.38万元用于重点支持大鹏新区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以及民族地区的项目,各前方工作队/组可根据实际需求在2023年“630”活动年度提出申请,并将申请资料通过粤政易报送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粤桂协作工作队巴马工作组,深圳市对口帮扶协作河源市源城区工作队,大鹏新区驻河源东源县灯塔镇、顺天镇工作队,民族地区派出干部)

  三、非定向捐赠资金申请审核、拨付流程

  (一)由对口帮扶和协作地区,以及民族地区派出单位根据需求提出用款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二)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初审;

  (三)提交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审定;

  (四)大鹏新区慈善会按捐赠资金使用拨付审批程序予以拨付。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大鹏新区慈善会,粤桂协作工作队巴马工作组,深圳市对口帮扶协作河源市源城区工作队,大鹏新区驻河源东源县灯塔镇、顺天镇工作队,民族地区派出干部)

  四、加强慈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资金接收单位、捐款的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大鹏新区慈善会、捐款使用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扶贫部门、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大鹏新区慈善会应严格做好捐赠到账、统计和拨付工作,并按照“谁接收、谁统计、谁使用、谁跟踪、谁公开”的要求,及时做好捐赠接收统计、使用安排、跟踪落实及相关信息的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互联网等媒体,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年度募捐情况,账务应细化到“目”。

  捐款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捐赠资金使用计划,定期向资金接收单位报告执行情况;应当建立捐赠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管理;应当按照捐赠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加强捐赠资金使用的管理。

  (责任单位:大鹏新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大鹏新区慈善会,捐款使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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