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为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提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辅助性工作。
(四)组织实施要求: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五)项目服务期限要求:2026年年底前。
(六)预算金额:2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专业人员配备要求
1.项目服务组应具有丰富的规划编制经验,熟悉卫生健康领域基本情况;
2.项目负责人应当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项目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注重比较研究和对比分析,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服务内容
协助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对新区“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安排,制定体现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新区区情、人民群众满意的高水平、高质量规划。项目的服务内容具体为:
(一)项目调研。收集、汇总、整理和分析调研座谈记录,按照要求参加相关会议。
(二)规划写作。根据调研结果,形成研究报告初稿,后续协助撰写中期研究报告。
(三)完善文本。根据意见对规划文本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有必要进行补充调研。
(四)形成课题成果《深圳市大鹏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文本及电子文件。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单位简介、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五)相关领域/项目经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住所地不在深圳的投标人应提供营业场所证明原件。
(八)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文件一式三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机构或组织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将文件汇总后密封包装,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7:00前(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14:00时至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1212室(如选择邮寄方式,送达日期为递交日期)。
(三)联系方式:刘女士,0755-88159358。
六、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不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
(三)投标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要求的。
七、评标方法
(一)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和规则为:投标文件从技术、商务和价格等三个评审因素进行评分,出现总分相同的,则总分相等投标人中最低价者中标。
(二)综合评分表
备注:1.评标信息内评分方法的说明:
(1)权重:按百分比进行设置。
(2)评分准则:按照评标系统设置要求,每项“评分准则”皆按百分制打分。
(3)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对应“评分准则”的分值×对应权重%。
2.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组成联合体(如允许)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按上述第(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