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互联网主路由出口带宽租用服务
2.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41.2万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骆女士,0755-2833354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报价,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项目简介
出口带宽是衡量大鹏新区与互联网以及其他外部网络连接的能力,是反映新区网络基础资源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大鹏新区共有三条网络出口,第一条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主要用于访问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有关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第二条为互联网主路由出口,第三条为互联网次路由出口,均租用营运商专线带宽服务。
为保障大鹏新区党政机关网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高速访问,确保新区办公网络畅通和高效运行,并确保网络不间断运行,继续租用运营商专线带宽服务。通过本项目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1.为新区各办事处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网络出口提供支撑,持续保障上网体验和办公效率。新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统一了新区政务网出口带宽,采购本期项目是为了满足新区工作人员的办公网络需求,持续保障上网体验效果和办公效率。
2.保障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互联网信息系统稳定运行和快速访问。通过购买网络出口带宽,保障部署在新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的信息系统网络资源消耗,设置重要的信息系统独占带宽,保障信息系统的持续、安全、稳定、有序运行。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租用基础通讯运营商上下行800Mbps互联网专线带宽作为主路由,租期12个月。
2.由运营商提供128个公网IPv4地址,128个IPv6地址。
3.提供用户侧(新区管委会)故障响应和修复处理服务。
4.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带宽须直连运营商数据网的骨干节点,从采购人网络设备端口到中标供应商局端网络设备网络的传输电路可用率≥99%,平均时延≤10ms、平均丢包率≤5‰。
5.供应商提供的互联网出口带宽须具有DNS攻击防护安全机制和防DDoS攻击安全机制。
6.要求服务供应商承载电路的光纤符合单模光纤和光缆的特性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网络实现全天候7×24小时的实时监控,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须在20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故障现场实施维修,4小时内修复故障,2天内提供书面故障检修报告。
2.如有本项目带宽相关的光纤割接,供应商须提前3天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发现带宽相关的光纤网络故障时须在1小时内通报采购人,并及时报告故障处理的进度及情况。
4.如采购人与带宽相关的网络软硬件配置变更,供应商需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达带宽使用现场予以支持。
5.供应商服务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通信服务,提供7*24小时级别的故障维护能力。
(三)人员要求
1.提供1位负责人,并成立不少于4人的维保支撑团队。
2.供应商维保团队应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根据具体要求和情况安排人员电话值守,做好维保支撑工作。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5年8月1日00:00至2026年7月31日24:00。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可根据履约情况判定是否续签,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
(三)付款方式
按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规定,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自行协商付款方式。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不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需提供项目服务方案、重难点分析、过往相关案例等材料。
(五)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10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30,提交报价及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2.纸质报价递交地址(建议邮寄):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二楼办公室。
3.报价方应按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有关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八、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评分项涵盖价格、技术、商务及其他等。
成交评判标准:按照评分规则进行量化打分,原则上以总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候选单位得分相同则报价较低者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得分且报价相同则项目经验得分较高者为项目承接单位。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 | 25 |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
2 | 技术部分 | 50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项目服务方案 | 12 | 一、评审内容: 包含以下内容: 1.现状和需求分析; 2.网络服务方案; 3.售后服务方案。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一、评审内容: 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项目重难点解决方案; 3.配套的合理化建议。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 |
3 | 质量保障措施 | 8 | 一、评审内容: 包含以下内容: 1.实施进度安排; 2.线路可用性保障措施; 3.安全、环保等配套措施。 二、评审标准: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30%,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 2.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的,得4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的,得25%;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的,得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的,不得分。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8 |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本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自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0%;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得20%; 3.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30%; 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安防系统工程师证书,得30%;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1.(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审标准: 拟组建不少于4人的项目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 1.1名项目负责人助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智能化系统工程师证书,得20%;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信息系统集成管理证书,得20%。 2.1名网络信息安全负责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得15%;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师证书,得15%。 3.2名运维工程师,具备以下资质: 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含教育与考试中心)认证的数据中心(机房)运维管理工程师证书,每提供1名得15%,最高得30%。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 同一人满足多个岗位,不可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二、评审依据: 1.(1)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6 | 服务网点 | 2 | 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大鹏新区内的服务网点得100%。 二、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3 | 综合部分 | 20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资格证书 | 10 | 一、评审标准: 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证书得40%;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 3.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0%。 以上3项为累计得分,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1.提供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认证证书需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截图且显示有效(http://cx.cnca.cn)及编号一致;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承接单位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一、评审标准: 供应商自2022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网络接入服务或运维服务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长期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1.提供合同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项目(合同)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4 | 诚信情况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情况(必选) | 5 | 一、评审标准: 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情况进行评审,报价方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且出具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0%。 二、评审依据: 1.须提供加盖报价方公章的《诚信承诺函》;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九、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