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互联网出口扩容服务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时间 : 2025-06-12 15:05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互联网出口扩容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3.采购方式:自行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14万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骆女士,0755-2833354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非法人组织则提供主管部门颁发或批准成立的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扫描件);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报价,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报价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三、项目简介

  为保证新区办公网络通畅、高效和不间断运行,采购深圳市大鹏新区互联网出口扩容相关服务。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租用基础通信运营商1条300Mbps(上下行带宽对称)互联网专线带宽,租期12个月;

  2.由运营商提供2个公网IPv4地址;

  3.提供用户侧(新区管委会)故障响应和修复处理服务;

  4.乙方提供的互联网出口带宽须直连运营商数据网的骨干节点,从甲方网络设备端口到乙方局端网络设备网络的传输电路可用率≥99%,平均时延≤10ms、平均丢包率≤5‰;

  5.要求服务供应商承载电路的光纤符合单模光纤和光缆的特性要求以及相关技术标准。

  (二)技术要求

  1.提供的互联网光纤线路的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300Mbps;

  2.供应商须从不同的局端引入互联网光纤线路的主链路和备用链路,并在大鹏新区管委会互联网光纤线路接入点配备链路自动切换设备,以确保主链路出现故障时立即切换到备用链路。

  (三)项目管理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安排4人的线上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均为供应商自有员工;

  2.报价人须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按期落实项目实施工作;

  3.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8月27日00:00前)开通本项目采购的带宽服务,如中标供应商不能履行,则会严重影响大鹏新区网络正常运行,视为严重违约,采购方可采取措施中止项目的实施,并要求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影响和损失;

  4.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的监控和维护服务,在服务期内接到大鹏新区管委会的报修电话,供应商的技术服务人员须在20分钟内响应,并在1小时内赶到互联网光纤线路使用现场实施维修,4小时内修复故障,2天内提供书面故障检修报告。如果互联网光纤线路故障在检修4小时后仍无法修复,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提供独占且上下行速率均恒定不低于100Mbps的备用线路,并负责使用该线路网络设备(含终端)的配置更改。

  (四)项目服务要求

  1.如有互联网光纤线路的相关割接,供应商须提前3天通知大鹏新区管委会;

  2.供应商发现光纤网络故障时须在1小时内通报大鹏新区管委会,并及时通报故障处理的进度及情况;

  3.如大鹏新区管委会有与互联网光纤线路相关的网络软硬件配置变更,供应商需委派技术服务人员到达互联网专线使用现场予以支持;

  4.在两会等敏感时期和重大节假日期间,提供7×24小时远程应急值守服务。

  五、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2025年8月27日00:00至2026年8月26日24:00。合同结束前,在主体内容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招标方可视履约情况选择与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服务地点

  深圳市大鹏新区。

  (三)付款方式

  按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相关规定,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付款方式。

  六、报价文件需准备的资料

  (一)报价方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方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不到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三)报价方需提供报价明细文件,本项目的报价以人民币计算,报价明细(含税)包含报价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报价经办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每项单价、合计金额等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报价方需提供单位背景、项目经验、荣誉等证明文件;

  (五)报价方需按服务要求提供拟执行该项目的服务方案;

  (六)报价方需提供相应评分项的证明文件;

  (七)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模板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19日17:30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2:00,14:00至17:30,提交报价及相关文件。快递方式提交报价文件的收件截止时间同为上述时间。

  2.递交地址(建议邮寄):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二楼办公室。

  3.报价方应按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有关文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提交PDF版报价材料。

  八、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小组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报价单位进行评审,评分项涵盖价格、技术、商务及其他等。

  中标评判标准:按照评分规则进行量化打分,原则上以总得分最高的报价单位作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候选单位得分相同则报价较低者为项目承接单位,若得分且报价相同则项目经验得分较高者为项目承接单位。

  评分细则: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2

技术部分

5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实施方案

12

一、评审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和需求分析;

2.网络服务方案;

3.故障处理机制。

二、评审依据: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评价为优:对评分内容有针对性详细分析,服务方案详细且贴切项目实际,加40分;

(2)评价为良:对考察内容分析较为详细,服务方案详细但针对性不强的,加20分;

(3)评价为中:对考察内容分析不全面,服务方案简要且针对性不强的,加10分;

(4)评价为差:没有理解项目需求且没有针对考察内容进行分析,服务方案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点及需求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项目重难点应对措施判断;

3.项目重难点解决路径。

二、评审依据: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评价为优:对项目重难点理解准确全面,有针对性详细分析,且能提出符合实际的应对措施,得40分;

(2)评价为良:对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但进行了针对性详细分析或对项目重难点理解准确但对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详细但不能完全贴合实际的,得20分;

(3)评价为中:对项目重难点理解不准确且重难点分析不全面,应对措施简要且不能完全贴合实际的,得10分;

(4)评价为差:没有正确理解项目重难点且没有详细分析,应对措施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

3

质量保障措施

8

一、评审内容: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

1.工作质量保证方案;

2.工期安排;

3.人员安排及服务响应符合本项目各项需求。

二、评审依据:

1.每提供上述任意一项内容得20分,本小项累计最高得60分;

2.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

(1)评价为优:保障措施方案详细且贴切项目实际,得40分;

(2)评价为良:保障措施较为详细但针对性不强的,得20分;

(3)评价为中:保障措施简要且针对性不强的,得10分;

(4)评价为差:保障措施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4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0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为投标在职员工(以社保证明文件为准),不满足以上要求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通信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0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0分;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20分;

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证书,得20分。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学历证书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除提供证书扫描件、注明原件备查外,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得分依据;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3.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为其在职员工,提供总公司的不得分。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0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为投标人在职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评分:

1.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传输和接入),得20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证书,得20分;

2.1名网络信息安全负责人,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技术证书,得15分;

(2)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得15分;

3.1名运维工程师,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证书,得15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15分。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

同一人满足多个岗位,不可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二、评审依据:

1.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自有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为其在职员工,提供总公司的不得分。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服务网点

5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设立服务网点以便响应采购人服务的,得 100 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

综合部分

2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有效业绩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出口带宽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0%,本项累计最高得100%。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项目)名称、涉及业绩评分的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关键信息】,原件备查;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个业绩;

2.提供的业绩为投标人承接的,提供总公司的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资格证书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认证证书:

1.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二级或以上证书,得40分;

2.具有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数据安全建设)二级或以上证书,得40分;

3.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0分。

以上 3项为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查询截图且显示有效(http://cx.cnca.cn)及编号一致(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相应证书也得分,其他情况均不得分);

2.以上资料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诚信情况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诚信情况

5

一、评审标准:

对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领域诚信情况进行评审,报价方不存在不诚信的情况,且出具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得100%。

二、评审依据:

1.须提供加盖报价方公章的《诚信承诺函》;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九、采购结果的公开

  采购结果公开时间具体以我局在门户网站发布的采购结果公告为准。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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