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深圳市大鹏新区街道基层财政管理专项审计调查协审服务项目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经过综合比较,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经我单位审定,鉴于报价最低且有同类单位合作经验,确定深圳市深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13.95万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28333973;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88159236。
大鹏新区纪工委(监察专员办、审计局)
2025年6月1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