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自行采购项目: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交定制服务,于2026年1月19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鉴于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理由,我中心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经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〇二六年第二次党组会会议审定(深鹏事管党组纪〔2026〕2号),基于质优价廉、货比三家原则,同等条件下,以最低价中标的理由,选定深圳市鹏翔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980000元。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1月29日(5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中心投诉电话:0755-88159855;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88159232。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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