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自行采购项目租赁大鹏新区安全教育体验馆场地于2026年2月2日完成采购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我单位拟定以下单位为项目候选供应商,候选供应商及其报价情况如下:
经我单位局长办公会审议,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向深圳市鹏远置地有限公司租赁该场地(面积808平方米)。租金单价为20元/平方米,月租金为1.616万元,年租金为19.392万元;物业管理费为8.15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为0.658502万元,年物业管理费为7.90224万元;中央空调费为13.8元/平方米,月中央空调费为1.11504万元,年中央空调费为7.80528万元(按7个月空调费计算);场所内部电费约为1元/度,预估场所内部年电费约2万元(据实结算)。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88159706;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监督检查科投诉电话:0755-88159236。
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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