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低值易耗品配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时间 : 2026-06-16 14:58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接待部 视力保护色: 【字体:  

  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低值易耗品配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20,000.00元;采购方式:公开征集)于2026年5月26日首次采购结果公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如下:

中标供应商

中标折扣率

年采购上限

裕丰园(广东)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0.93

820,000.00元

  经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二〇二六年第十七次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因原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评审方法,从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替补中标供应商。据此,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候选中标供应商裕丰园(广东)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低值易耗品配送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及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综合确定是否续签合同,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6月24日(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提出意见。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投诉电话:0755-88159855;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投诉电话:0755-88159232。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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