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新区保障性住房鹏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时间 : 2026-08-25 12:02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和物业事务中心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我单位于2026年8月24日完成关于新区保障性住房鹏美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选定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大鹏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结果公告如下:

  鹏美花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由开发商深圳市吉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经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开发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的物业服务项目由我局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美花园分公司签订。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万元)

1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美花园分公司

住宅物业服务费:3.9元/平方米•月

专项维修金:0.25元/平方米•月

  鉴于项目开发商已经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我局根据该合同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美花园分公司签订保障性住房鹏美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确定的供应商名称

成交(万元)

服务内容

1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美花园分公司

住宅物业服务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服务;按要求做好日常清洁卫生及消杀消毒工作;按要求配备人员,维护公共秩序;对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共用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以上结果进行公告3个工作日。

  有关单位和有关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我单位投诉电话:0755-88159464。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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