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 : 2021-09-14 10:14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新区各采购单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21〕22号),为做好新区本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小额零星网上商城采购范围的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通用类货物(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为准,下同),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由采购人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直接采购。具体包括:

  服务器、台式计算机(包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指平板电脑)、路由器、交换设备(指交换机)、防火墙、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通用照相机(指普通照相机)、触控一体机、速印机、碎纸机、不间断电源(UPS)、空调机(不含窗式空调和专业精密空调)、传真通信设备(指各类传真机)、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不含监视、视频监控等设备)、通用摄像机(不含专业摄像机)、复印纸。

  二、纳入网上竞价采购范围的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下列货物,由采购人在交易中心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实行竞价采购。

  (一)小额零星采购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二)车辆:乘用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不超过(含)9个座位;不含专用车辆(特种、改装等)】、客车。

  三、采购方式

  符合上述范围的采购项目,均需编报采购计划(复印纸除外),具体采购方式如下:

  (一)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采购,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直接下单采购。

  (二)通过竞价方式采购的,采购人既可以推荐不少于3个品牌竞价采购,也可以不推荐品牌竞价采购,符合条件的有效供应商应当至少满足3家,竞价需求不得包含倾向性、限制性、排他性条款。

  (三)预算金额在4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除车辆适用竞价方式采购外,其他项目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一)涉密采购项目,按照涉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执行关于支持创新、绿色、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各采购人应当发挥采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符合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产品。

  五、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

  本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名单以及备案信息以深圳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的动态公告栏目公布为准(网址:http://szzfcg.cn/newmall/newGoodDisplay.do)。

  六、付款方式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取“月结转账”和“刷公务采购卡”两种付款方式,供采购人和入围供应商选择。其中,“月结转账”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以送货单签收日期为起算点)。

  在结算报账时,若采取月结转账,采购人需向财政部门提供《供货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采取刷公务采购卡支付的,除了提供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持卡人刷卡小票复印件及供货交易完成证明(如发票或供货单,所显示的货物名称、数量和金额需与《供货通知书》相一致)等。

  七、实施要求

  (一)各采购人应当落实采购主体责任,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选择履约能力强、信誉佳的供应商,密切关注供应商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对存在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二)各采购人应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中反馈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商品价格、货物质量、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评价,相关结果作为交易中心对供应商信用管理的依据。

  (三)本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开始实施,有效期暂定两年。实施过程中,如市本级电商采购有关政策调整,我局将另行发文通知。

  (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执行过程中,若发现问题或存在疑问,请向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咨询,采购政策咨询电话:0755-28336575;具体操作咨询电话(交易中心):0755-283333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1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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