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市民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国家及省、市、新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包括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其他审批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利剑四号专项执法行动、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专栏、市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等;在大鹏政府在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7条,包括定期更新、复核机构职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门动态、年度公开信息报告等栏目内容,所有信息均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无涉密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1 | 38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 | +1 | 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9 | -7 | 2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317.2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在2021年进一步提升完善: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与市民密切相关政府信息,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不公开。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