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专项债券工作安排,本次安排大鹏新区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及《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对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根据新增分配的大鹏新区202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增加安排“转移性收入”类下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亿元,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收入”科目。其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项目金额不变。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增加安排“城乡社区支出”类下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0亿元。其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金额不变。
经上述调整,新区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规模由18.43亿元调整为28.43亿元、调增10亿元。
附件:深圳市2026年大鹏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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