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遇纠纷,大鹏新区助力护成长

时间 : 2024-06-27 14:42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近期,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来电接收到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

  据了解,申请人的父母于2014年离婚,此后由其母亲叶女士抚养,而其父亲一直拒绝履行法定抚养义务。2022年,叶女士作为申请人法定代理人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需支付离婚至今的抚养费,并从判决之日起每月支付抚养费至申请人年满18周岁止。然而,截至申请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之日,其父亲仍未履行判决裁决。

  考虑到目前孩子和叶女士在外地居住,而追索抚养费的案件通常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管辖,为了让群众能享受到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在新区法律援助人员的帮助下,申请人通过“邮寄办”的方式,将案件相关材料邮寄至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经认真审查材料后,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受理案件,并立即指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承办律师已积极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准备申请强制执行,中心将持续跟踪案件进展。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承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理念。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中心始终坚守初心,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为未成年子女追索抚养费等案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未来,中心将继续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努力让每一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律的庇护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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