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援“她”所需

时间 : 2025-08-21 08:58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近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收到一面绣着“为民解忧,大爱为公”的锦旗,此锦旗源自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受援人林女士与刘先生的婚姻生活并未如预期般幸福,刘先生因生活琐事对林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家暴行为,林女士数次报警也无法制止刘先生的家暴,遂与刘先生分居并独自抚养女儿。但刘先生通过电话威胁、上门滋扰等方式干扰林女士的正常生活,林女士最终向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先以专业的心理疏导稳住林女士的情绪,当天便从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库中,指派经验丰富的马思嘉律师承办本案。马律师接到指派后,迅速联系林女士,一边通过共情沟通缓解林女士的心理创伤,一边系统梳理报警回执、伤情照片等证据。在法庭上,马律师逻辑缜密地呈现门诊病历、报警回执、女儿证言等证据,构建起完整的家暴证据链。同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清晰阐述离婚的法定事由,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提出由母亲抚养女儿,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的抚养方案,均获法庭采纳,本案最终胜诉。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理念,聚焦特殊群体,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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