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宗劳动纠纷案件。2025年3月,赵某入职深圳市某园林公司(下称“公司”),从事环卫工作。2025年9月,公司向赵某送达工资结算清单,清单载明:公司应付工资总计1万8千元,10月3日前,公司会向赵某发放5千元工资,10月31日前,公司将一次性支付赵某工资1万3千元。然而到了11月,公司仍未向赵某支付工资。赵某多次协商未果后,特向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一边安抚赵某情绪,一边核查赵某递交的案件材料,确认公司存在长期拖欠赵某工资的事实。经审查,赵某符合经济困难条件,遂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本案。律师接受指派当日联系赵某,协助其向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025年12月11日,公司主动联系赵某表达调解意愿,赵某表示同意调解,律师遂代表赵某参加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据理力争,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公司于2026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向赵某支付拖欠工资1万8千元。经核实,公司已向赵某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下一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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