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一宗劳动纠纷案件。2025年7月,李某与某工程建设公司(下称“公司”)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从事架子工岗位。今年3月,公司口头辞退李某,并拖欠工资1万元。李某多次与公司协商未果,遂向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一边安抚李某情绪,一边核查岗位工作牌、工资转账记录、考勤表等相关证据,初步分析李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确认公司存在拖欠李某1万元工资的情形。经审查,李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遂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本案。律师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会见李某,并指导李某通过EMS快递向公司邮寄被迫离职通知书。公司签收被迫离职通知书后,律师协助李某向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最终,在律师和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通力协作下,本案达成调解,公司于5月12日向李某支付1万7千元调解款。
下一步,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理念,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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