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情系企业发展,热情公正司法”的锦旗被送到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司法所,以此对司法所“法援+调解”的矛盾纠纷处理工作模式予以高度评价和认可。
事件回顾,工地又起波澜
2021年7月8日,葵涌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接到万女士来电,称其于今年5月20日经工头陈某介绍从惠州市淡水区到葵涌某工地务工时,不慎摔倒致右臂骨折住院50天。事发后,工地责任企业(下称“A公司”)将万女士送到葵涌人民医院救治,并先后为其垫付了医药费2万8千余元,但万女士反映除此之外其住院期间产生的餐费、护理费无人负责。听取了万女士反映的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联系涉事各方,但陈某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工作人员与A公司取得联系。据公司负责人介绍,万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万女士所从事的劳务工作系该公司于5月20日临时组织人员实施,该公司将工作任务发布给了工地劳务分包公司(下称“B公司”),B公司遂联系了曾有业务往来的劳务工头陈某,陈某在惠州市淡水区组织了万女士等数十名工人到上述工地参加劳务,后万女士在工作时不慎摔伤。
A公司负责人还提到,事件之所以还未解决主要有以下多点原因:其一,A公司通过B公司与陈某联系业务时,曾明确要求年满55周岁以上者不得被雇佣参与本次工作,而万女士今年已有64周岁,但知情者陈某未予告知,两公司在用工前也未核查,事后方才知晓。据陈某向A公司讲述,她曾拒绝万女士参与工作,最终是万女士强行挤上运送工人的巴士才来到工地;其二,A公司对万女士参加劳务前的健康状况抱有疑问,怀疑其是带伤参加工作而进行的“碰瓷”行为。公司方曾多次欲通过陈某进行确认并一同协商处理此事,但陈某却一直避而不见;其三,A公司向医院方了解到,万女士经手术后伤情恢复良好,入院20天时已满足出院条件,但万女士拒不出院,并多次以此向公司讨要生活费;其四,万女士迟迟不愿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在无法确认其伤情等级的情况下,万女士的索赔诉求缺乏支撑依据。受上述原因影响,致使公司失去解决问题的积极性,事情久拖不决。
细致释法,建立调解基础
通过双方的描述,法援工作人员大致还原了事件真实情况,经会同法援律师对事件展开分析研判,基本可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由意外引发的人身权纠纷事件,两公司、陈某、万女士都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承担不同程度的责任。考虑到万女士面临的实际困难,法援工作人员、法援律师一致认为通过调解途径处置此事较为妥当,工作人员遂与A公司和万女士再次取得联系,以法律为准绳向各方阐明了意见。对A公司严肃释法,帮助其厘清自身权利义务,提示其作为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建议其可先会同B公司调解处理事件,先行支付万女士的索赔诉求,之后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陈某追偿;对万女士动情晓理,劝说其应采用合法合理合规途径维权。最终,各方同意在陈某可能不会到场的情况下先行调解。
一波三折,终成圆满结局
7月9日,两公司代表和万女士在司法所会面,在了解到双方对于调解金额仍存在较大差距的争议后,为使事件妥善得到解决,法援工作人员决定“牵手”人民调解员共同处置。然而,经过数小时的谈判协商,双方对于调解金额仍存在数万元的差距争议,且万女士情绪越发激动,调解不得不暂时中止。
经过一个周末的调整,7月12日,司法所再次组织各方调解,两公司愿意在调解金额上进行让步,同意以为陈某先行垫付赔偿金的方式与万女士达成调解意向,并表示只要万女士办理好出院手续便立刻进行支付。就在调解员拟写调解协议的过程中,万女士的情绪突然失控,并对已确认的调解金额反悔。在安抚好万女士情绪后工作人员才了解到原因,原来,事件的第三人陈某某系万女士的朋友、老乡,自万女士受伤后一直在医院陪护照料。为此,万女士曾将A公司为万女士聘请的两名护工辞退,此时看到调解进入尾声,陈某某竟向万女士索要护理费万余元,这才导致了万女士改变了意见,调解再次陷入僵局。虽然局面令人沮丧,但只差这“临门一脚”的机会,法援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都不愿放弃,于是安排了办案、调解经验都非常丰富的法援律师介入调解。律师介入后,一方面向万女士详尽了解了陈某某为其提供护理的事实,排除了万女士受到胁迫的可能;另一方面,用详实的案例向两公司代表再次释法,并提示两公司若此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可能使公司方陷入支付更高金额的法律风险。通过律师介入,调解僵局得以打破,各方于当日晚8时以新的调解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7月13日,因伤住院55天的万女士在两公司代表的协助下办理了出院手续,当晚,两公司便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以现金全额支付了调解金额,当中包含了万女士应当支付给陈某某的护理费用。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劳务工人身权纠纷事件,在葵涌司法所“法援+调解”的强有力的工作联动中得到妥善化解,用时仅4个工作日。
下一步,葵涌司法所将以此次案件为重要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并深化成果运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法援+”工作模式机制,努力擎好“法援惠民”“法援惠企”旗帜,开创葵涌法援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