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行为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了、公司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偶尔会遇到自认为处罚不当的执法行为需要申请行政复议。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发布了《大鹏新区行政复议申请指南》。据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律制度。
日前,大鹏新区政法办公室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徐洁萍来到深圳新闻网在线访谈室,做客由大鹏新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与深圳新闻网联合开展的“解读大鹏”系列访谈节目,为网友在线解读《大鹏新区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行政复议怎么申请?新区政法办帮您划重点
“通俗地讲,如果群众认为政府针对他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有两种救济途径。首先是行政复议,也就是找上一级行政机关评理,请复议机关审查这个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合理。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徐洁萍介绍道。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先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还可进行行政诉讼;若先诉讼,对诉讼结果不服,就不能再复议。
我们为什么要选择行政复议?徐洁萍表示:“除行政复议不收费之外,更重要的是,行政复议可以最大限度便利市民,复议审理期限是60日,最长也只能再延期30日,而行政诉讼实施两审终审制,多数案件需半年以上,时间成本更高。”
徐洁萍在线解读《大鹏新区行政复议申请指南》
据悉,深圳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71家精简为10家,即深圳市政府和9个区政府。由于大鹏新区管委会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不承担行政复议职责,所以对大鹏新区管委会及其下设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大鹏新区管委会及其下设机构,依法受委托以龙岗区人民政府或龙岗区政府部门名义作出的行为不服的,分别向市人民政府和龙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简单来说,如果是新区管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若相关权利人对征收不服的,应当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受委托行为,以龙岗区政府部门的名义作出的行为,则应当向龙岗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举个例子,我们新区各办事处实施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是以龙岗区某街道办事处的名义作出的,就应当向龙岗区政府申请复议。”徐洁萍表示。
个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所作决定、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等其他材料。单位提出复议申请的,须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所作决定、营业执照或成立批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等材料。申请人只需将材料邮寄至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龙岗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即可。
行政复议的目标不仅在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在于减少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我们也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理念,为广大市民提供行政复议‘零距离’服务。”徐洁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