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3〕176号葛军诉深圳核新力电力检修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3-09-05 10:07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深圳核新力电力检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葛军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大鹏)案〔2023〕176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期间的工资人民币31410.83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8月31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社区鹏飞路2号真好人厂宿舍A栋102。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中山路5号劳动仲裁1406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肖文丽,电话:0755-84305184)。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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