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4〕308号张春景诉深圳市蓝天湖福泰源养老度假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5-03-27 11:39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张春景:
本委受理的你诉深圳市蓝天湖福泰源养老度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4〕30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本公告于2025年3月27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生命科学产业园B01栋206室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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