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5〕242号张吉忠诉深圳市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标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庭应诉通知的公告

时间 : 2025-08-22 15:17 来源:大鹏新区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张吉忠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5〕242号”,诉求为工伤待遇等,金额合计人民币155036.7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2.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5年8月22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01栋206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0月28日14:30在大鹏新区仲裁庭(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A20栋)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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