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36号徐少伟诉中合清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6-05-09 16:46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中合清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徐少伟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36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职期间的工资差额人民币95000元;
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差额人民币21402.09元。
本公告已于2026年5月9日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刊登公告,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国际生物谷生命科学产业园B01栋206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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