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38号王祥华诉江西栢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书的公告
时间 : 2026-06-17 10:38 信息来源: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视力保护色: 【字体:大 中 小 】
江西栢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祥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6〕38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江西栢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王祥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停工留薪期工资人民币29514元;
二、江西栢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申请人王祥华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35412元;
三、驳回申请人王祥华的其他仲裁请求。
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你有证据证明本裁决事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期满不申请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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