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蓝韵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力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403527N;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金业大道140号生命科学产业园B15栋101):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鹏劳监责〔2026〕K002号《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本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无故拖欠员工刘坤锐2024年9月至2026年5月工资共计281453.13元。以上事实有《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劳动合同书》《刘坤锐2024年9月至2026年1月工资条》《刘坤锐2025年2月至2026年5月收入纳税明细表》等证据证明。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改正,具体内容如下:支付员工刘坤锐2024年9月至2026年5月工资共计281453.13元。
你单位应当在2026年7月10日前改正,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生命科学产业园区B01栋2楼,联系人:陈锐明,联系电话:0755-84207264)。
如对本通知书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法律链接
2.刘坤锐2024年9月至2026年5月工资统计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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