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管春智、彭建国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鹏劳人仲(葵涌)案〔2021〕96、97号),诉求为劳动报酬,金额合计人民币5770元。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一、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三、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2021年8月5日张贴于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三溪社区福塘南路12(B)号。你可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五楼2507室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郭可慧,电话:0755-8420586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1年9月22日14时30分在葵涌仲裁庭(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葵中路89号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